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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法学界的璀璨星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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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学的广袤星空中,江平先生宛如一颗最为耀眼的星辰,以其卓越的智慧、坚定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照亮了中国法学发展的漫漫征途。他的一生,是与中国法治建设紧密相连的一生,是为推动法治进步不懈奋斗的一生。​
江平先生于 1930 年 12 月出生在大连。早年,他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后于 1951 年踏上留学苏联的征程,进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深造。这段留学经历,为他深厚的法学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1956 年,江平学成归国,投身于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全身心投入到民商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就此开启了他在法学领域的辉煌篇章。​
    然而,命运对江平先生并非一帆风顺。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他遭受了诸多磨难,被错划为右派,历经生活的种种坎坷。但这些挫折并未击垮他,反而磨砺了他的意志,让他对法治的追求更加坚定。正如孟子所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这段经历,成为他人生中宝贵的精神财富。​
    1978 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江平先生迎来了人生的重大转折。他满怀热忱地回到讲台,率先开设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在当时的中国,商法、股份制、公司制度、票据制度等市场经济相关的概念尚属新鲜事物,江平先生的课程如同一股清泉,滋润了莘莘学子对新知识的渴望之心。由于国内相关教材极度匮乏,江平先生凭借着在俄留学时期积累的知识和扎实的学术功底,亲自编写了《罗马法基础》《西方国家民商法讲义》等讲义,为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他的课堂总是座无虚席,深受学生们的喜爱与欢迎。​
在学术研究方面,江平先生成果斐然。他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法学界同仁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则,为中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他还积极参与众多民商事规范的制定工作,为完善中国的民商法律制度贡献了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在公法领域,江平先生与罗豪才先生、应松年先生等协作起草了行政诉讼法,推动了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进程。​
    1988 年,江平先生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随后又被推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同年,他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在任期间,他秉持开放自由的精神和独立的思想,积极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发展,开创了一代新风气,为学校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为中国政法大学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1 年,江平先生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 “终身教授” 称号,这不仅是对他学术成就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他为法学教育事业所做出卓越贡献的充分肯定。​
即便在退休之后,江平先生依然心系中国法治建设。他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他以自己的言行,践行着对法治的执着追求,持续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江平先生一生致力于法学教育与研究,培养了无数优秀的法学人才,他们如今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他的学术思想和教育理念,对中国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3 年 12 月 19 日,江平先生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与世长辞,享年 94 岁。虽然先生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精神如同璀璨星辰,永远闪耀在法学的天空,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为实现中国的法治理想而不懈奋斗。他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丰碑之上,成为后人敬仰与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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