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泽:海商法领域的开拓者
高宗泽,1939 年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1961 年,他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1978 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成为恢复高考后我国首批硕士研究生之一,并于 1981 年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 年,高宗泽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顾问。在此之前,他曾任第四届、第五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国际律师联盟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重要职位,荣获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司法部系统英模”“2019 年度法治人物” 等诸多荣誉。
高宗泽律师主要专注于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领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投身海事海商业务的律师之一。在其执业生涯中,承办了 100 多起民商事、刑事大案要案。他是我国第一个以执业律师身份参加国际律师联盟会议的中国律师,还参与了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亚洲一号” 卫星发射合同起草谈判、中威轮船案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案件。
在 “亚洲一号” 卫星发射合同起草谈判中,面对复杂的国际法律条款和技术细节,高宗泽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对国际惯例的精准把握,为合同的顺利签订保驾护航,确保了我国在这一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的执业信条,先后受聘担任数十家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几十个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引进谈判、合同起草等工作。在国际商业纠纷的法庭上,他以渊博的知识和敏捷的思维,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成为了我国在国际法律舞台上的杰出代表。
如今,虽已步入耄耋之年,高宗泽律师仍保持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每天坚持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与年轻律师分享办案经验,见证并推动着我国律师行业的不断发展。
肖微:君合律所的领航者
肖微,1960 年 12 月出生,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他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委员。肖微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集中在公司与并购、资本市场和争议解决方面,曾先后担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他连续四年获评 “中国律师最佳项目促成奖”,连续多年被《世界领先律师》列为公司、证券、收购兼并领域的著名律师,也连续多年被《亚洲杰出律师》评为亚洲地区杰出律师之一。
在考入北大法律系首届经济法专业之前,肖微曾有过一段部队经历,而选择法律专业,源于他对与社会、与人打交道的热爱。硕士毕业后,他受单位委派前往海南,担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当时,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下发〈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通知》,改革的浪潮激发了肖微内心的创业热情。尽管他所在的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律师事务所,放弃这样的 “铁饭碗” 面临诸多压力,但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创办民办律师事务所的道路。经过长达一年的奔波筹备,1989 年 4 月 15 日,君合正式成为北京市第三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获评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后,肖微律师全身心投入到君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中。他以极具前瞻性的眼光,选择了律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为君合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他的带领下,君合从最初仅有一间 50 平米的办公室,逐步成长为顶级 “红圈所”。如今,君合在多个业务领域成绩斐然,13 个业务领域和 27 位合伙人登上了《钱伯斯全球 2024》的榜单。肖微律师也六度荣获《亚洲法律杂志》“年度最佳管理合伙人大奖”。他不仅推动了君合的持续发展,还为中国律师行业培养了大量杰出人才。在展望未来时,他始终强调律所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这种踏实、谦逊的态度,正是君合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
岳成:“岳家军” 的掌舵人
岳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在四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他办理了各类案件逾千件,其中不乏大兴安岭火灾秦宝山被诉玩忽职守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权案、崔永元肖像权与名誉权案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知名案件。岳成律师获奖众多,除了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称号外,还曾获评首届黑龙江省 “十大优秀律师” 第一名,2002 年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 “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他和岳成律所因出色的业务能力和广泛的影响力,被《人民日报》《中国法院报》、央视、新华网等各类媒体报道千余次。
1966 年,岳成因 “文革” 错失上大学的机会,成为一名行政干部。1980 年,他调入海伦市律师事务所,从此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为了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1983 年他以绥化地区总分第 2 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从县城被选拔到省城工作。1993 年,他辞去公职,创办了黑龙江省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并在短短八个月内实现创收超百万的佳绩。在获评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之前,岳成律师就已凭借善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而声名远扬,赢得了 “要想赢,找岳成” 的美誉。
获得荣誉后,岳成律师将业务重心从黑龙江转移到北京,1997 年设立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原黑龙江所转为分所。初到北京,面对众多知名律所的激烈竞争,岳成律所积极开拓市场。凭借 “全国十佳律师” 的声誉和自身过硬的专业能力,岳成律师代理了著名相声演员姜昆被诉侵犯名誉权案、歌手田震名誉权案、原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著作权案、联合国 “世界和平使者奖” 获得者李晓华名誉权侵权案、国家文物局被诉打捞甲午海战 “致远” 舰纠纷案等一系列全国闻名的案件,使岳成和岳成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不断提升。
岳成律师始终坚守 “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以信接人,天下信之” 的办案原则。有一次,为了准时出庭,腿摔伤的他让人背着上了火车。如今,岳成律师的家庭已发展成为 “四代皆律师” 的法律世家,他的职业操守和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如同家风一般,传承给了岳家的后辈。在四代人的共同努力下,“家族式” 的岳成律所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业内的一段佳话。
秦希燕:“农民工的保护神”
秦希燕,1963 年 7 月出生于湖南沅江,是一级律师,现任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美国司法代表团首席大法官彼得森曾称赞他为 “中国一流的大律师”。秦希燕律师长期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尤其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成绩卓著,被誉为 “农民工的保护神”。
他办理了大量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为无数农民工讨回了应得的工资和赔偿。在处理一起大型建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面对复杂的工程承包关系和企业的推诿责任,秦希燕律师深入调查取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坚韧的谈判技巧,历经数月的努力,最终为数百名农民工成功追回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总额高达数千万元。他还积极推动立法完善,为农民工权益保护建言献策,促使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也成为了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的重要平台,为众多弱势群体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马军:云南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马军,1980 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 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云南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1992 年,他率先辞去公职,创办了云南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在三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马军律师承办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数千件,其中包括许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从张彩凤案到阳宗海砷污染案,从国内首例信用证诈骗案到云南省第一涉黑大案,这些案件都成为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在国内首例信用证诈骗案中,案件涉及复杂的金融交易规则和跨国法律问题,马军律师通过深入研究和细致分析,为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提供了关键的法律支持,有力打击了金融犯罪,维护了金融秩序。在云南省第一涉黑大案中,面对黑恶势力的威胁和复杂的案件情况,马军律师毫不退缩,以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当地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获评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前,马军律师在云南就已声名远扬,被称为 “云南老五”,因为省级 17 个大案要案中有 10 个、市级 10 个大案要案中有 8 个都由他代理或辩护,他还担任着云南一些政府机关和云南烟草公司等重要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当地经济活动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98 年,他担任褚时健案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他从数十万字的卷宗中抽丝剥茧,为被告人作了详实的辩护,整个庭审通过中央电视台实时传送,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成为法律界的经典案例。马军律师始终坚守 “真诚与信誉共具,良知与公正同存” 的信条,虽已年过古稀,仍坚持每天到办公室工作,将对律师职业的热爱融入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王海云:百姓的 “代言人”
王海云,出身于辽宁的普通农民家庭,原为吉林省四平市律师顾问处律师,被称为 “百姓律师”。1957 年,他怀揣着作家梦报考吉林大学中文系,却被调剂到法律系,从此开启了与法律相伴的人生旅程。临近毕业时,他遭遇冤屈,被打成 “反动分子”,经历了长达二十年的劳教、坐牢、流浪生活。这段苦难的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法治缺失的危害,也坚定了他为法治而奋斗的决心。1980 年 2 月,冤情得以洗清后,他毅然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希望能为那些遭受冤屈的人发声。
成为律师后的王海云,以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他的工作强度令人惊叹,1990 年 10 月,心脏病发作住院的两个多月里,他仍坚持办理了十多起案件,出庭五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67 万元。为了开庭,他曾在早上不慎摔断两根肋骨的情况下,仍按时乘飞机从湖南衡阳飞往北京。他始终遵循 “应该胜诉的案件不争取得到胜诉的结果不是好律师;本该败诉的案件侥幸取胜也不是好律师” 的执业格言。获得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荣誉时,王海云律师已 59 岁,但他依然坚守在辩护席上。2008 年 11 月 21 日,一起刑事案件开庭,两个月前因伤做了股骨头手术、一直住院治疗的他,被助手用轮椅推着来到法庭。在宣读辩护词时,他因身体原因声音中断,但仍含着眼泪咬牙说出 “我作的是无罪辩护……”。2011 年 6 月 1 日,王海云律师不幸去世,享年 76 岁。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王松敏:基层权益的捍卫者
王松敏,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53 年出生于陕西西安,1981 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其律师生涯中,他多次获得荣誉,连年被评为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优秀党员,3 次被评为西安市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授予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0 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995 年获评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王松敏律师并非专注于办理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子中。他深知,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每一个小案子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在处理一起涉及农民土地权益的小案子时,尽管案件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但他深入农村,与农民群众沟通交流,收集证据,运用法律知识为农民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以农民出身的质朴情怀,为维护农民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工作超负荷,却始终坚持学习,每天都会挤出一个半小时充实自己。获评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后,他的身份发生了转变,先后担任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西安市中院副院长、陕西省高院副院长等职。但无论职位如何变化,他对法律的热爱和对法治的追求始终如一,在不同的岗位上继续为法治事业发光发热。
董新发:“军中律师第一人”
董新发,大校军衔,1951 年 11 月出生于四川仪陇,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他曾任沈阳军区沈阳军事法院副院长、沈阳军区司法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通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会理事。董新发律师在军队律师领域成绩斐然,他先后独自承办和参与了军地涉法重大刑事案件 18 件,民事案件 61 起,经济案件 183 起,为部队挽回、避免经济损失 2000 余万元,被《中国律师》等报刊杂志誉为 “军中律师第一人”。
董新发律师是 “半路出家” 成为律师的。1989 年,军区成立法律顾问处,抽调他充实律师队伍。面对新的挑战,他刻苦钻研,努力攻读,先后取得法律专业的大专和本科学历,并很快考取了律师资格。获得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 荣誉后,他深感责任重大,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他意识到新时期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对部队建设的制约和影响,于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为官兵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难题,维护了部队的稳定和战斗力。他在军队律师岗位上的卓越贡献,为我国军队法治建设树立了榜样。
首届 “全国十佳律师”,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专业领域和执业经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 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进步。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担当,在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留下了深刻的足迹,成为了后来者学习的楷模,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律师为实现法治理想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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